疫情费用告诫/疫情 费用
北京:严肃查处借防疫之机囤积居奇 、哄抬费用
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明确发布通知,将严肃查处借疫情防疫之机囤积居奇、哄抬费用等扰乱市场费用秩序的费用违法行为。一经查实 ,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,并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 。

哄抬药品费用行为的危害侵犯消费者权益:哄抬费用导致药品费用虚高,加重患者经济负担,尤其对低收入群体影响显著。例如 ,连花清瘟单盒费用飙升至百元,远超正常市场水平。扰乱市场秩序:囤积居奇、捆绑销售等行为破坏公平竞争环境,干扰药品正常流通 ,可能导致部分地区药品短缺。

保供应稳费用是政府之责,政府及时采取干预措施是合理的 。疫情突袭,口罩需求量陡然飙升 ,市场供需不平衡加剧,必然会带来费用波动。但防疫产品不同于普通商品,作为关系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“最后一道防线 ” ,其售卖绝不能任由市场之手任性发挥。
冒充防疫人员或公职人员,非法侵占群众财产,符合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 。
返京人流大 ,持续涌入,防控压力和变数多百度迁徙数据显示,北京迁入指数返程周期拉长、防疫压力逐步加大。从2月6 - 9日各地返程情况看,北京成为前十迁入热度城市 ,2月9日北京西站到站旅客高达13万人,未来还有将近800万人返回北京。巨大的人流蕴含着较大风险,给防控带来极大压力 。

...重要民生商品及疫情防控物资费用秩序的提醒告诫书
交通客运:要求落实高速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 ,维护费用秩序。民生商品与涉疫物资:经营者不得囤积居奇 、捏造涨价信息或哄抬费用。对费用欺诈与垄断行为的零容忍《告诫书》明确禁止经营者利用虚假费用手段诱骗交易,如低价诱骗高价结算、虚假折价等 。
背景:随着宁波市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,连花清瘟等成为热门商品 ,为规范市场费用行为,严厉打击囤积居奇、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,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费用秩序 ,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医疗药品及用品费用行为提醒告诫书。
严格执行明码标价:要求生鲜电商平台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,不得随意上调服务收费,不得借疫情之机上涨或哄抬物价 ,不得在平台标价之外额外收取跑路费等其他费用。平台承诺:各生鲜电商平台均表示,将严格控制商品费用,确保费用不会出现大幅波动 。
重点关注医药费用等热点问题。监管成效:通过多维度监管,石景山区确保了重要民生商品及药品市场费用稳定 ,有效遏制了费用违法行为。此次对核酸检测机构的处罚,进一步强化了对防疫服务费用的管控力度。未来计划: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药店药品销售情况的监督检查,杜绝抬价等行为 ,巩固市场秩序稳定成果 。
精准监测预警与动态管理依托“费用监测与竞争执法系统”,在全市布设重点监测点,覆盖商超 、农贸市场等场景 ,聚焦民生商品开展常态化费用跟踪。建立“监测—研判—预警—处置”机制,对费用波动较大的宾馆酒店进行提醒告诫和行政约谈,防范费用异常波动。
“一到冬季 ,各大药店每天的备货量都是其它季节的五六倍,不过今年和往年比,货源明显不足 ,不排除是有些经销商囤药并高价出售 。
淮南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防疫物资及民生商品提出要求
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针对全市防疫物资、重要民生商品物价提醒告诫如下:加强费用自律各相关经营者要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费用法》《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》《禁止费用欺诈行为的规定》《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》等费用法律、法规 、规章及政策,履行主体责任。
二)批发环节经营者,不及时将防疫用品、民生商品流转至消费终端,经市场监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的;(三)零售环节经营者除为保持经营连续性保留必要库存外 ,不及时将相关商品对外销售,经市场监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的。
背景:2022年12月中旬,国家全面放开新冠疫情防控措施后 ,涉疫药品需求激增 。田家庵区某药房违反费用管理规定,哄抬涉疫物资费用,扰乱市场秩序。检察机关行动: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公益监督发现线索后立案调查 ,确认江苏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淮南分店存在费用违法行为。
截至2020年1月24日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查办4500多家哄抬口罩费用的企业,并对其他医疗防护用品及民生商品立案11000多家 ,电商平台下线20多万只费用异常口罩,涉及36000多户门店 。
加强市场费用监管,维护平稳的市场秩序疫情期间 ,市场费用波动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。为维护市场费用稳定,我们加强了对市场费用的监管。加强费用监测预警:建立了费用监测预警机制,对粮油、肉蛋奶 、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和防疫物资的费用进行每天监测,及时掌握费用动态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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